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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搜查血衣(第1页)

外勤组、技术组等清理完了现场,法医把尸体带回了解剖室,一个小时之后,关于董良被杀的案子的会议开始了,由慕云主持会议。现场的照片都投射在会议室的大荧屏上。

慕云翻动着t,道“这起案子当中的受害人董良,是731杀人案的死者李勇的同事也是朋友,同事他和李勇的妻子刘梅是地下情关系。但这件事根据刘梅供述,李勇并不知情。其中,根据我们最新的消息显示,董良是李勇生前最后一次见到的人,他在7月3o日下午和李勇出现在同一个快餐店里,监控录像显示,他目睹了李勇被一个人从快餐店叫出去的全过程。所以就我们当下掌握的信息来说,董良是731一案极为重要的目击证人,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能够给我们重要线索的目击证人。而在我们传唤董良的时候,电话却打不通,当我们的人破门而入的时候,才现李勇被杀害了。所以说我和张副组长

讨论过后认为,董良被杀案和731杀人案应该并案侦查,凶手担心董良看到了不该看的,处于心虚才临时起意杀人,符合灭口型犯罪特征。”

刑警队除了张山派出去监控廉狄的那个小组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他们目光注视着慕云和大屏幕,有的在点头符合,有的在思索。

“根据技术队现场勘验的结果显示,门锁没有被破坏的迹象,董良家里没有搜集到任何有价值的指纹。”

“根据外勤组走访的结果,有目击者见到在死者受害的时间段里,看到了一个身穿美团外卖工作服的人步行进入了小区。但沿途并没有布控安防设施,所以这个人的从来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中。”

“根据法医组刘法医的报告显示,死者的右手臂的手肘脱臼,是一个由内向外的反弓力所导致的,死者的面部有新鲜烫伤,眼皮、左眼球有烫伤、身体多出有被劈砍的痕迹,致命伤在颈动脉,一刀割喉,伤口深度达6公分。初步推论,应该是一把极为锋利的高

端尼泊尔军刀、狗腿刀一类的凶器所为。”

“大家有什么看法吗”慕云开口问道。

小李开口回答道“我觉得这个杀人犯实在太猖狂,他既然穿着美团外卖的工作服,就一定很清楚董良在生前下了订单,所以是以送外卖的名义进入董良家里的。那么我们只要找到美团公司,查询当天的外卖订单,并且调查是谁去送的外卖,从这方面入手或许可能找到凶手。”

“嗯,这个想法可以,记录下来,会议结束立刻去办。”张山摸着下巴点头道。

孙鹏说“我觉得还是应该从居民入手,让证人仔细回忆他所有的体貌特征。”

“这个证人已经在努力的回忆他所有体貌特征,但除了身高和体形之外暂时并不能给我们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但如果我们找到了人,他有把握能够指认出来。”

孙鹏追问道“那请市局的技术做一次肖像还原呢”

没等慕云回答,张山抢答道“目击者并不能有效的外貌特征,长什么样都认不出来,做肖像还原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各位没有其他的问题了,我开始说一说我的分析。先我们可以确定的点是,这名凶手就是我们在一直苦苦寻找的731杀人案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和上一个案件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案子是他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所以作案过程中有很多的细节都不完美,但这也恰恰证明他是一个新手,上一起案件是以廉狄为主体的预谋杀人案。这一次案件的作案动机很明确,就是杀人灭口。而作案工具,就是屏幕上的这样类型的刀具。”

张山示意主持会议的慕云动一下t,屏幕上的t立刻切换了画面,入眼的是一把长约2o公分左右的尼泊尔军刀。

“如果想达到一刀就能够把脖子切到6公分深处,并且划断喉管和双侧颈动脉,不但要有足够的力气,刀法要准,同时对刀具的要求也是极高的。普通的民

用收藏防身军刀绝对达不到这样的锋利和硬度,所以我判断他使用的是一把高端定制版的尼泊尔军刀。我搜索了一下这样军刀的平均报价,入门级别的要将近两千元,再高端一点的高达几千元,所以犯罪嫌疑人一定是一个十分狂热的冷兵器爱好者。”

众人开始记下来。

“根据死者董良身上的伤,可以判断出他胳膊肘的脱臼是犹豫制服过当造成的,他生前有被凶手按在地上制服的经历,而制服的手法就是我们常用方法,孙鹏,你过来配合我演示一下。”

会议桌非常大,足够两个成年男子站上去。他把桌面上的杂物推到一旁和孙鹏站上去,右手搂住孙鹏的脖子,左腿迅出击将孙鹏撂倒,而后右手又迅的将孙鹏的右手反扭到背后死死的按住,孙鹏的左脸贴到地面上,表现出一副呲牙咧嘴的表情。他又直接用膝盖顶住了孙鹏的后腰,后者瞬间失去了反抗能力被他制服在地上。

“大家看清楚这个动作了吗”

“看清楚了。”

“清楚了。”

“凶手之前是不是当过警察啊有这么好的身手还有这样的反侦察能力”

张山伸出手,一把将搭档从桌子上拽起来,二人一前一后从会议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关节脱臼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凶手是一个练过而且技巧很熟练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经做过警务相关工作,不然他不可能会使用这样的格斗技巧;第二,凶手在单独作案的时候有紧张心理,因为警用制服术最重要的目的是制服敌人并非弄伤敌人。这个格斗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拧敌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松,否则起不到制服敌人的效果。同样也不能太重,这样会伤到敌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敌人的胳膊弄脱臼了,就会让敌人在剧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应激反应,瞬间挣脱控制很显然,他因为紧张,所以力气用的有些大了。还有一个关键的点,那就是凶手这次进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杀人,他完全没有必要

制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就把董良杀死,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给了董良反抗的机会,这说明什么”

慕云脱口抢答“说明当他真正杀人的时候迟疑了。”

“没错,他迟疑了。虽然迟疑并不能改变他最后还是杀人的结果,但这恰恰从侧面告诉我们731案的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间的关系。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时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无缝,可是一自己作案却变得迟疑和紧张,这说明他对于廉狄不单单只是信任,还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一名杀人犯全天24小时都会警惕,只有让他极度放心的人才会让他的身心得到放松,而这个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为在父母面前才会让凶手有一种安全感。”

“所以说,凶手和廉狄的关系很可能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或者让他十分信服的人”专案组成员小刘问道。

“是的,我做了一个作案过程的假设,大家可以听

听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随时补充。”

“先,凶手知道董良叫了外卖,乔装打扮成送餐员去给董良送餐,被害人这样就没有防备的给他开了门,在被害人董良低头签收的时候,凶手打开了饭盒,饭盒里面装的是热水,直接泼向了被害人,这也解释了被害人面部的烫伤。被袭击的受害人睁不开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乱的挥舞着手,踢翻了家具后和凶手搏斗起来。凶手准备拿刀的时候迟疑了一些,选择了先把董良制服,由于他的心理过于紧张,所以失手将董良的手臂扭脱臼当然,这也恰恰说明凶手的身体很强壮。董良对此做出了应激反应,瞬间暴起反抗,途中还抓伤了凶手,这才彻底将凶手激怒,不再迟疑,用刀对董良进行劈砍,董良的手上有伤,自卫几下后被凶手找准空当,一刀割喉”

张山说道后面,甚至做出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试图通过用手比划的方式让他的描述更为生动、形象、画面感更强“就这样,喷溅的血液飞溅,墙壁、地板、天花板、甚至凶手的身上一定染有血液。凶手在

处理完现场后匆匆离开,又完美的避开了沿途所有的监控。”

张山描述完之后,大家都表示逻辑上没有问题,于是张山道“好,那么我就安排下去任务,负责监控廉狄的外勤组加强监控,凶手在潜意识里是把廉狄当作主心骨的,这起自己执行的案子一定会让他有所害怕,他肯定会想办法联系廉狄。”

“技术队这边,想办法调查其他有布控安防地区的监控,重点筛查美团外卖的送餐员,重点是没有骑车选择步行或开车的送餐员。”

“是”

“外勤组这边的任务最辛苦,你们要去附近继续走访,范围是以春华里小区为核心半径2公里。重点排查在死者被害的时间段有没有穿着黑色衣服、身高18o左右,带墨镜的人。”

“等一下。”慕云插话道“我认为凶手不会带墨镜,因为带墨镜的话会显得比较另类,这样非常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既然他做这个案子心虚了,就应该害

怕引起人们的注意。”

“正因为他心虚了,他心中才极度缺乏安全感。他不管别人是否关注他,他杀完人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完整的包裹起来,这是犯罪行为后的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机制。”

慕云再次追问道“那为什么不从戴口罩的人排查呢如果说凶手处于下意识的保护机制,那应该再带个口罩更为保险吧。”。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的身上和衣服上都应该有血迹,所以清洗起来的话墨镜比较容易,凶手不会戴着一个染有血迹的口罩在大街上乱晃的,而且在当时的情境之下,凶手没有时间清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迹,所以说”张山转过头对着外勤组道道“外勤组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翻找一下方圆2公里不,以刘梅家到董良家以及廉狄家,这三个地点圈成一个三角形,查找这个三角形范围以内的垃圾桶,找一件染有血迹的美团外卖服装。”

“啊为什么要找这个”慕云道,“凶手应该不

会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把作案时所穿的衣服给随手丢掉吧”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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