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余景问,“你不都看着吗。”
连珩抿了下唇,笑了:“真乖。”
说完扣着对方的脑袋巴黎亲了一口。
余景被这一声“乖”给听得一愣,又给紧接而来的一口亲得一懵。
等他反应过来时,得了手的连珩已经砸吧砸吧嘴巴,跑去客厅布置狗窝。
余景有点脑壳烫,只好恼羞成怒地喊一声“连珩!”,然后就没了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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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过后,连珩开始逐渐接手一些工作。
最开始他每天晚上还会回家,和余景吃完晚饭一起睡觉。
不过通常隔天天不亮就得走,余景有时都没意识到,醒过来家里就他一个了。
不过还好,蔬菜种上了,狗狗也接回来了。
连母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归归。
余景开始正儿八经当起了宅男。
学着养狗、种菜,顺便研究股票,倒腾债券。
盈亏都有,但基数在那,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后来归归长大了,得出去遛。
余景不跑远,就在小区里转一圈回去。
连珩偶尔失联偶尔诈尸,失联时基本都在出外勤,诈尸时大概率要回来了。
冬天很冷,这种宅在家里的日子比较舒坦。
余景就这么数着日子等来了春天,阳台上的草莓开了花,归归的耳朵也摇摇晃晃要立不立。
停暖气的那天,余景打开窗户,桌边把家里来一遍大扫除。
而当他翻找到自己去年买来的备考资料,才突然觉原本计划好的资格考试,现在已经错过了报名时间。
余景拿起书本,放下拖把,直起腰。
随意翻开几页,草草扫过其中内容,很快就放下了。
他把书收进自己的行李箱,塞进次卧储物的衣柜里。
木质推拉门在轨道上滑行,出钝钝的闷响。
柜门合上,也一并关掉了余景原本要走的另一条路。
其实也无所谓,在哪儿都是一样。
既然已经选择了连珩,就老老实实呆在B市。
也不辜负海里的舍命相救,把后半生都赔给他。
第68章
四月中旬,归归一只耳朵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