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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1页)

“不记得就算了呗。法治社会,我能把你怎么样啊。”时应金口玉言,程思敏融化冰山美人的预设程序起效太慢,不得不抬起脸朝他笑了笑,眉眼中带点不情不愿的讨好。时应是有这种乖张拿乔的本事,他扮起热心来无人能敌,但冷漠是刻在骨子里的,不用过多演绎就很逼真。

小时候都是一块儿拿尿和泥的关系,程思敏看了他一眼,简直受不了他在自己面前故作高岭之花的调性,挺想找砖拍他的,害怕自己眼神暴露凶态,于是又把头扭开了。

“那你晚上没饭吃了?”

“嗯。”

“你现在是要出去……”

“吃饭。”

“嘿。”赔笑无用,两人的对话很是尴尬,程思敏心里不是滋味,抿着嘴唇,眼神再次落下,逐渐低到了对方的裤腿上。时应的腿真长啊,他穿着最不凸显身材的那种廓形长裤,但笔直又修长的两道影子还是跑到她鞋面上来了。

很久以前,她也以这样的角度注视着他的腿,时应的态度和今天没什么两样。

也是那天,他们的关系从好朋友变成了死对头。

2012年,时应从半山中学转学的前一年,农贸市场频繁传出即将改建的小道消息,人心惶惶,不少摊主沆瀣一气,跑到管理处闹事要求退租赔偿。

这里头闹得最凶的实数程伟和陈晓芬,因为当年生意做得他太旺,他们于月前才并租下斜对角,位置更佳的水果铺,如果谣言属实,那么他们的损失无疑巨大。

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程伟和陈晓芬如热锅上的蚂蚁,加紧和市场内的摊主们密谋计划,白天做生意,晚上开大会,一三五还要拿着写好的血书,条幅,去市场管理部和住建局上访,闹自杀。

因为对女儿疏于关心,被父母放养的程思敏迷上了入夜后在电影院门口看人打篮球。

整个暑假,不必上学,她过得日夜颠倒,白天在家睡觉,傍晚才起床活动。

饭点已过,家中通常寂静无声,只剩下电视机旁的茶几上,堆放着清晨父母离开前吃剩的稀饭和面条,由此证明着他们还在存活的痕迹。

将冒泡的残羹剩饭倒进泛黄的蹲便池,程思敏花半小时洗锅刷碗,打扫家中卫生,用塑料瓶装的稀硫酸泡掉便池内的污垢,之后从客厅鞋架旁边的蛇皮袋子内抱出一只西瓜。

距离半山二十公里外的戈壁内盛产硒砂瓜,入夏后经常有带着头巾的农户开着手扶三轮在街边搭起草棚贩卖。

这种瓜未经科学种植,通常长相丑陋,大小不一,不配进入农贸市场的摊位贩卖。但也胜在便宜,两毛一斤,所以陈晓芬每年夏天都会用二十块买上百斤,扛回家放在客厅,供女儿和丈夫吃上整个夏天。

西瓜垫在抹布上一刀切两半,程思敏先用勺子将最中间的一块果肉剜出来送到嘴里。

她嫌麻烦,懒得吐籽,一下下用勺子挖,待吃到瓜内的果汁渐多,起身将另一半拿到冰箱给父母冷藏,顺便掏出半个油饼,泡进西瓜汁里一同送进嘴里咀嚼。

这就是少女一天之中的第一顿饭,也是唯一一顿。

须臾,楼下的路灯亮了,她动作迅速,穿上鞋“蹬蹬瞪”地跑下楼,关门前没忘记钻回来,把刚才吃过的瓜皮带到楼下扔进垃圾站。

篮球场上异常热闹,因为半小时前来了一个年轻的生面孔。

原本温吞的比赛因为时应的加入而异常激烈,每天在这里打野篮球的有社会人员,也有放假的学生,多数人都比时应年长,但时应一点也不怵,仗着个子正窜地猛,把篮球当玩具,三分球十投九中。

程思敏一如既往地坐在电影院门口高高的阶梯上,面孔是对着篮球框下,但眼神发散,一会儿看看球员们脱掉上衣后露出的腹肌,一会儿看看滑旱冰的黄毛们的大金链子。

等到中场休息,她又两眼发直地盯着电影院门口的一对情侣,观察人家接吻,还是满身是汗的时应拎着两瓶水走上台阶,将一瓶水挡在她视线前面叫她醒神。

“我走这两周你每天晚上就在这儿闲晃?作业都写完了?”

程思敏穷极无聊,皱眉挪开他的水瓶,只见那对情侣为了避嫌,已经勾肩搭背地走远,她失望地拧开瓶盖道:“没有,你呢?写完了吗?写完借我抄抄。”

时应每年寒暑假都和父母一起出门旅游,这年他们一家三口去的是新马泰,以往程思敏都会追着旅游回来的时应叫他给自己讲讲外头的趣事。

天安门,葡萄沟,西湖和莫高窟,但凡课本上出现过的地方,时应全去过。

但今年他去的是国外,还是三个国家,程思敏听都没听过,想象的触手无法延伸,也就不那么神往了。

“我也没写,白天回来想找你一起做作业,给你家打电话,一直没人接。”

“哦,我睡着了没听到。你怎么知道我晚上会来?”不远处租旱冰鞋的大爷正在和几个打扮时髦的男男女女大声说话,程思敏一看到为首的那个留着齐刘海的女孩子,眼睛就亮了。

时应顺着她的眼神往路灯下面看,一群初中辍学后混社会的混混,个个打着耳钉,抽着烟,没什么特殊的,他收回淡漠的视线朝着程思敏道:“我听你们数学课代表说的,他说前几天晚上跟他表哥来电影院看电影,电影散场十一点多,还看到你坐在台阶上看人打篮球。”

“程思敏,篮球有这么好看?你至于那么晚都不回家。”以前三班和四班合并体育课,时应也经常在自由活动的时间里和男生们一起打篮球,程思敏借口生理期,每次都躲在树荫下面听MP3,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摇头晃脑的,从来没抬过眼。

“也没什么好看的。”程思敏之所以会一直在这儿逗留确实不是因为她喜欢篮球比赛,但放假期间,这电影院门口的小小场地,就是她可以消遣时间的唯一手段了。

初中后,家里的电视闭路早就被父母办停了,遥控器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油污,唯一一个不要钱的点播台,总是放着几首令人心烦的音乐,她早已听得滚瓜烂熟。

说来可怜,虽然程思敏话多开朗,充满着交友的热情,但成长过程中,除了时应,程思敏再无朋友,可那也只是局限在上学日中的,假期里,时应总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像她,寂寞如斯。

不用怀疑,野孩子也是会感到寂寞的,即便是十五岁,开窍很慢的程思敏。

她荒芜的内心似乎有肆意生长的黑洞,需要很多不可名状的暗物质来填满。

不过时应来得正好,程思敏终于可以做一件想了很久但是没能做成的事情。

她搁下矿泉水瓶,挤出灿烂的笑容,殷切地抓住时应的球衣,毫无预兆地央求他:“时应,你带钱了吧?能给我租一个小时的轮滑鞋吗?开学还给你。”

第33章他有自己的防沉迷系统

时应是带了钱的,但他付钱的时候动作有些迟疑。

昏暗的路灯下,大爷一字拖鞋内长着灰指甲的脚丫子看起来令人十分不安,再加上他身后那些被扔成小山的轮滑鞋正散发着连夜风都难以驱散的酸臭。

时应唯恐程思敏染上脚气,回头再次跟程思敏确认,“非要滑这个吗?鞋都是别人穿过的。”时应的意思是,要是有人得脚气了呢?

程思敏没他那么讲究,程伟就有脚气,还老乱用陈晓芬的毛巾擦脚,后来陈晓芬被他传染,脖子上也得过一块脚气,硬币那么大,蜕皮红肿,用药店开的达克宁擦了一周就好了。

“别人穿过的怕什么?每天这么多人滑旱冰,不都是别人穿过的。”

“我不怕的,你就给我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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