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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心若顽石下(第2页)

这种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跟踪他的人显然也把这里的地形了解的很清楚,看到戈登右转,他们立刻就跟了上去。

小巷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天色逐渐昏暗下去,戈登心里默默计算着时间,等到脚步声出现在小巷口时,借着天色由昏转黑的一瞬间,人的视野最差的时候,戈登对着小巷的的入口处开了一枪。

看到他的子弹没有打中人,戈登立刻就放弃了第一套方案,他知道,对面必定是训练有素的杀手,不会受视野的影响。

他立刻收起枪朝后跑,后面传来两声枪响,让戈登感到奇怪的是,这枪响带着消音器的沉闷声,戈登立刻就明白了,这群人不是哥谭本地人。

哥谭的杀手是不会给枪带消音器的,那没有任何意义,哥谭没有人会对枪声做出什么额外的反应,这就好像给给聋子戴上耳塞。

想到这点,戈登的心里就拟定了新的计划。

后面的人越追越紧,显然体力和爆力都更胜戈登一筹,戈登跑到小巷的末尾,然后迅的沿着一个外墙爬上了去。

他爬到围墙顶端时,刚好,追他的人到了,那时正是戈登行动停滞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戈登挨了一枪,他顺势翻下了围墙,掉落到了院子里面。

这一枪打在他的手臂上,没造成致命伤,戈登捂住手臂继续往前跑,他边跑边喊:“黑塔帮的人动手了!他们开枪了!他们开枪了!”

这个院子是一个夜总会的后院,一听这话,立刻就有人冲了出来,结果跟在戈登身后的那个人被这群黑帮打手围了个正着。

这时他也刚爬上围墙顶端,处于行动不便的那一瞬间,当场他的身上就挨了三四子弹。

哥谭的行动准则就是,不管看不看得见,不管对面是谁,先给他一枪,对方趴下了再讲话。

但是戈登的危机并没解除,显然追他的是一伙人,第一个被他甩掉的人只是个开胃菜,很快,他穿过小巷跑到马路上时,看到一辆车子朝他冲了过来。

看来他们也有好几套方案,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想通过那个人把戈登驱赶到马路上,再用车撞死他。

戈登直接朝右翻滚,那辆车确实没撞到他,但车上伸出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戈登刚刚站稳就又挨了一枪,这下这枪打在他的背上,戈登出一声惨叫。

不过,因为是高开车的情况下开的枪,所以这枪没有正好命中要害,属于擦弹,剧烈的疼痛淹没了戈登,但他的求生欲还是让他一直往前跑。

越是疼痛,戈登的脑子反而越清醒,他知道这么跑下去,不过几分钟就得被人追上,他忍着剧烈的疼痛,用一只手臂死死地捂住胸口,另一只胳膊因为中枪也血流不止。

戈登循着记忆里的路线,跑到一个公寓的后门,这里的后门门锁坏了,常年关不严,他用一只胳膊使劲的拽了拽门锁,胸口上的伤让他的每个动作都产生难以抵御的疼痛,戈登的呼吸声开始越来越重。

很快,大门被拽开一个缝,戈登不算高大,体型也不壮硕,刚好能够从那个缝隙中挤进去。

进去之后,他仍没有停,而是三步并作两步的爬上一小节楼梯,扯开最近一个走廊的窗户,然后拼命的爬了上去,再把窗户关好,躲在二楼外突出来的一个屋檐上。

听到底下撞门的声音响起,戈登咬着牙,顺着屋檐滑下去,直直的掉落在一个雨棚上,好在他仰面滑下去的时候,鲜血并没有留下痕迹。

掉落在雨棚上之后,戈登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身下去,让底下的垃圾袋把他盖住,过了一会儿,他听见楼里的脚步声消失了,对方并没找到他,似乎是离开了。

戈登躺在一堆垃圾里,他感觉自己的每下喘息都带着浓重的血腥味,那子弹伤到了他的肺部。

他的手臂因为失血已经有些麻木了,但他依然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中指上的订婚戒指,他的体温正在逐渐和冰冷的金属戒指融为一体。

他回想起和芭芭拉说分手时,芭芭拉那一脸不可置信、伤心欲绝的表情。

他想,芭芭拉说的是对的,他就是个蠢货,一个无可救药的蠢货,一个永远也学不会变通、一个活该孤独死去的蠢货。

戈登感觉到一股难以抵御的寒冷袭来,紧接着,又是从身体内部涌出的暖流,跌落时额角被磕破的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流进了他的眼睛里,把他的视野染成一片鲜红,又蒙上了一层黑雾。

很快,哥谭就又下雨了,今天的这场雨并没有什么特别,就如同哥谭的每场夜雨一样,细密又冰冷。

戈登的意识逐渐朦胧,就像一只躺在深渊里的困兽,这从高空落下的情人泪,无法拯救他逐渐流逝的生命,但这让他想起爱人眼泪的雨,却让一种更加坚定的情绪从他心中涌出来,他想。

如果他天生就是个学不会变通的蠢人,宁可在这泥沼中耗尽所有鲜活生命,一颗心像死硬的顽石。

那就让他独自死在这里,让腐烂的风吹过他的枯骨,直到带走他活着的痕迹,然后在面对这无尽黑暗时,最后一丝灵魂依旧负隅顽抗,不肯跪下。

戈登想——

那就让他在这里,以一敌万,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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