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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按照唐仲樱以往的认知,两百块钱是不足以买一双好鞋的。但她知道这对于外婆来说,已经是强烈关心的表达。外婆对母亲冷漠,对她这个外孙女倒是含了许多温情的。外婆的价值观无法传递给母亲,因此只好移植到唐仲樱身上。

“阿樱,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的确是有报应的啊。”外婆望着窗外喃喃自语。

在唐仲樱眼里,母亲的报应,是绕了地球一圈之后又回到了这个她想逃离的小镇。母亲的骨灰被外婆带回,放在镇上统一的祭祀祠堂里。她生在这里,葬在这里,最终还是没有逃离小镇女孩的命运。

唐仲樱摸了摸额头,还有些隐隐作痛。不过好在有顾由,只要不是形单影只,被欺负被针对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唐仲樱开始每天与顾由结伴上下学。每天早上顾由会在唐仲樱外婆家不远处的巷子口等她,手里拿着两份早饭。一份给唐仲樱,一份给唐季杉。唐季杉感到高兴,姐姐的新友谊也惠及到了他身上。顾由带来的早餐,可比外婆每天一成不变的烧面条好吃多了。早餐有时候是包了肉松和腐乳的糯米饭团,有时候是炸得酥脆的油条,有时候是浸出肉汁的大包子。唐仲樱悄悄朝顾由看一眼,发现顾由也在看她。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露出一个默契的笑容。

然而顾由带来对一点点温暖与友好并不能驱散这个这个小镇带给她的失望,这样的生活终究让她身心疲惫。唐仲樱的太妃糖终于全部吃完了,她的心也彻底变得空荡荡的。

又是一个放学日,唐仲樱攥着唐季杉的手,慢慢走出巷子。巷子口停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她下意识停下了脚步。车上下来一个面目和善的老人,比外婆的年纪似乎还要大一点。

唐季杉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唐仲樱的手心却冒出了汗珠。她记得这张脸,在父亲的相册里见过,在母亲放在家里的杂志里见过。她紧张而忐忑,一动不动地望着眼前这位和父亲长相极为相似的老人。

“你是阿樱吧?这是阿弟吗?”老人走上前,蹲下来和姐弟二人说话。

唐仲樱半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她记得外婆对她的期待,她记得外婆念叨了许多次的“堂堂正正”和“有骨气”。外婆是绝对不希望她再和唐家人扯上关系的,但眼下她实在是无法再在这个潮湿的小镇生活下去。她不习惯这里的气候,不习惯这里的学校,不习惯这里的同学,更重要的是,她答应了弟弟,要带他回里士满。

“阿樱,你知道我是谁吗?”老人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温和柔软,和父亲一样。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这是唐仲樱昨天上语文课学到的一句话。而此时此刻,唐仲樱下定决心,她要为自己和弟弟选择之后的命运。

“对不起,外婆。”她在心里默默地向外婆忏悔。

她往前一步,像以前对着父亲笑那样对老人笑了一下,轻轻地喊道:

“爷爷。”

七日考验

爷爷和外婆约定,接姐弟俩去唐家住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再送回去。

这看起来像是个简单无比的协议,但在唐仲樱眼里,这七天不是普普通通的度假,而是对他们姐弟俩的考验。如果爷爷喜欢他们,他们能待在唐家的时间就不止七天。如果爷爷在这几天里没有对他们产生什么特别的感情,那么七天后他们将再一次回到那个潮湿的小镇,回到那个巷子尽头的房子里,那里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外婆在等着他俩。

司机载着爷爷和唐仲樱唐季杉回学校请假。时隔八个月,唐仲樱又坐上了私家车,这件小事竟然使她有点想哭。小小的学校门口,第一次停了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引得老师和同学都从楼上探出来看。爷爷牵着唐仲樱,径直走向办公室。在办公室所有老师的惊讶与羡慕的眼光下,爷爷在家长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唐则浚”——这是爷爷的名字,唐仲樱以前在杂志上见过。她回到自己的班级,收拾课桌里的物品。顾由坐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她,她抬起头,目光与顾由撞在了一起。

这是唯一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算得上她朋友的男生。唐仲樱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她拿出了笔袋里另一支黑色的万宝龙钢笔,递给了顾由。

“送你的,谢谢你这段时间送我回家。”唐仲樱轻声说道。

顾由惶恐地拒绝道:“不行,我不能要你的东西。这个……应该很贵吧?”

唐仲樱坚持道:“给你,你拿着。是不便宜,但你值得。”

倔强如唐仲樱,顾由只好接过那只钢笔。唐仲樱收拾好书包,并没有给周围的老师和同学任何眼神,只是单单对顾由说了句:“再见。”

唐仲樱离开了外婆的小镇,在爷爷家开始了崭新的七天。

这七天里,唐仲樱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不用再像在外婆家里那样,和弟弟睡上下铺。她的房间是个套房,宽敞而明亮,是她在温哥华那个房间的两三倍大。衣帽间连着洗手间,洗手间的浴缸就布置在窗户旁边。浴缸边放着成套的香氛和洗护用品,是母亲很喜欢的那个瑞士牌子。窗外是一颗巨大的栾树,结着形状可爱的橙红色果实。房间里床的大小令她震惊,她坐上去,柔软得就像是商场里新打出来的白色棉花糖一样。床头放着一盏水晶台灯,底座十分厚实。她轻轻地打开,台灯即刻发出流光溢彩的光。她好奇地拿起来,发现台灯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小字。

“伯槐十二岁生日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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